法院帮1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晓丹,通讯员高树玲)“真不知说什么才好,要不是你们及时执行,我们几个兄弟的工资不知道会被拖欠多久,是人民法院保障了我们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4月1日下午,农民工王某紧紧握住双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春明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年底,王某等人在张某店面做室内装修工作,装修结束后,王某等人没拿到工资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产生纠纷。
今年1月9日,王某等人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双桥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同意于2月18日给付原告王某等人工资款。但转眼已是3月中旬,给付日期已过,眼看着张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王某等人无奈只能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双桥区法院在陆续接到王某等人的执行申请后,于3月29日决定合并执行。4月1日下午,王某等11个农民工兄弟兴高采烈地来到双桥区法院,早早在执行局大厅排好了队,大家终于领到了工资,并不停地向法官表达谢意:“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感谢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教会我们不仅要守法、懂法,更要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执行案件,双桥区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执结了此案,共为11名农民工执行回工资款1万余元,并进行了及时发放,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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