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化提升活动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自5月开始,我市将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化提升活动,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药事管理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此次活动以自查自纠为主,全面梳理实际工作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主要从规范药品采购行为、规范药学部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临床药学工作和规范开展宣传与培训六方面进行整改。
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活动将对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包括药品品规是否严格遵循“一品两规”要求,是否制定本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是否有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具体措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物金额是否达到二级医院不低于30%、三级医院不低于15%的要求。是否存在网下采购行为,是否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
规范药学部门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活动将对医疗机构药剂科面积、布局、流程及药剂科人员设置和资质进行核查,确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并能完成相应工作职责及任务。医院要对药品储存、调剂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贮存药品的场所、设施与设备符合要求;确保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药品分区储存,高危药品、听似、看似、多规等药品有明确标示;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与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规范等。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要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各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设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有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采购抗菌药物品种数符合要求;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门诊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分别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抗菌药物调剂资格,有完整的培训考核记录及材料。
规范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活动要求医疗机构要有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并有记录,有定期发布的处方评价结果、通报和超常预警等,还要有整改措施及奖惩制度。活动期间,各医疗机构要完成对至少100张普通处方、100张急诊处方、30份病历进行的处方点评。同时要完成对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点评,完成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处方的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
规范临床药学工作。活动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临床药师工作制度,专职临床药学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相关工作时间≥85%,每天要对临床用药合理性进行监测、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干预、每周对科室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点评,每月与临床科室主任一起分析科室合理用药形式。医疗机构要有临床药师培养计划并纳入医院医疗技术人员培养计划中。
规范开展宣传与培训。活动期间,各医疗机构要开展一次以合理用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合理用药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用药观念。还要对医师和药师分批分层次开展有关药事管理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临床合理用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的培训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