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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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3日发表
我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40万元提升为60万元,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除了贷款额度大幅提高之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也都有了新的调整。调整后,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一手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来源: 秦皇岛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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