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患者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
(孙建伟 安献民)近日,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贫困患者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的通知》,将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9种扩大到21种。
据介绍,自2017年起,我市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主要对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食道***、结肠***、直肠***、终末期肾病、乳腺***、宫颈***等9种大病贫困患者进行了集中救治,大幅降低了贫困患者费用负担。
此次调整在9种大病集中救治基础上,将肺***、肝***、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2种疾病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将罹患耐多药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集中救治范围。
为更好地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我市确定市人民医院、市第三医院、市中医院、省民政总医院、市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市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总医院、省眼科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五医院等医院为市级定点医院。市卫生计生委组建新增病种市级诊疗专家组,负责对全市疑难重症病例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及开展专业质控工作。各县市区也将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辖区内定点医院。
各级各类定点医院将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继续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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