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全市淘汰7610辆黄标车
10月31日,记者从全市黄标车治理淘汰推进会议上获悉,在年底前两个月时间里,集中开展攻坚行动,淘汰黄标车7610辆,力争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今年以来,市政府已两次召开推进会进行调度部署。期间,我市起草出台了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并于10月1日起市区扩大了限行区域,新增了9个查处点。按照市政府的淘汰计划,2014年实际需淘汰黄标车12322辆,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淘汰4712辆,完成比例为38.24%。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目前仍有96辆黄标车尚未淘汰,11月底前这部分黄标车将淘汰完毕,逾期未淘汰的,市政府将对车辆所属单位及单位领导进行通报。
会议要求,要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全面摸排,督促黄标车主尽快交车。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车主能够及时领到补贴资金。
据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黄标车的业务限制力度,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相关业务,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手续的予以注销;对连续3年未检车辆,不予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车辆,不得过户和变更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