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新十八谈-就业篇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统一部署和新十八谈系列专题报道的活动安排,《新十八谈?就业篇》预计于9月16日在《河南日报》刊出。为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上下形成学习践行《新十八谈?就业篇》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定组织开展《新十八谈?就业篇》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河南日报加快领导方式转变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新十八谈?就业篇。
二、学习方式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省厅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座谈会,有关厅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讨论。各省辖市和有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河南日报》刊发《新十八谈?就业篇》当天组织召开座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座谈会,学习讨论《新十八谈?就业篇》,畅谈心得感受,并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报道座谈会学习讨论情况。
(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期分批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面理解文章内容,深刻领会文章精神,组织开展研究讨论,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有思想有深度的读后感和学习体会文章。优秀作品将在《人才资源开发》杂志上刊载。
(三)组织开展网上学习交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开设新十八谈专题栏目,内容有一文九论十八谈、新十八谈及电视台访谈节目视频,并开设学习《新十八谈?就业篇》留言板。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习,积极发布留言,引导网民评论,以网络为平台交流学习心得。
三、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新十八谈?就业篇》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部署,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先学一步,深入思考,认真研究,带动单位上下形成学习贯彻《新十八谈?就业篇》的热潮。各地、各单位将本地本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情况于9月20日前报省厅调研处(邮箱:rstdyc@163.com)。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对本地本单位学习践行《新十八谈?就业篇》的相关活动和学习效果主动进行宣传,引起社会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广泛关注,形成全社会关注、热议《新十八谈?就业篇》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活动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就业新问题,创新就业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就业工作,为全省就业局势的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