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南阳市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参保各单位:
2010年,我市养老保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年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切实维护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养老保险工作,推动养老保险事业迈上新台阶,经认真研究,市局确定了2011年南阳市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南阳市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厅和我市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科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大力发展企业年金,稳步推进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保障养老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认真做好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好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落实调待标准,让企业退休人员最大限度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认真总结前几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合理化建议。
二、加快解决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加大《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豫劳社养老〔2009〕5号)、《关于将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0〕11号)及省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1〕4号)的落实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2011年年内将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三、及时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及省厅即将出台的《关于职工在城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处理意见》。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切实维护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认真贯彻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有关规定,落实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政府抓征缴和保发放的责任。开展养老保险标准化体系研究,加快养老保险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化。深入开展县市区业务经办规范达标活动,全面提升养老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扎实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发放工作
加强行政与经办机构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扩面征缴,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六、继续做好做实个人账户工作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巩固4%做实比例,规范做实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个人账户记账工作。同时,积极研究做实个人帐户地方归集资金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七、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进一步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完善配套政策,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审核程序,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指导和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加强对企业年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企业年金制度规范健康发展。
八、开展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评估工作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分析新计发办法实施以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过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新老制度平稳过渡,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合理衔接。
九、加强退休审批监管,规范退休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我省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提前退休行为。继续落实宛劳社养老〔2008〕12号文件,严格执行退休审批备案制度,坚决落实不备案不拨付养老金的规定。加大对县市区退休审批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退休审批情况进行抽查,杜绝违规审批退休行为的发生。
十、全力做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培训工作。全面梳理现行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意见,推动《社会保险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