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厅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我局制定了《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
按照省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0〕79号文件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豫人社法制〔2010〕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局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
为保证《社会保险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局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局长程建华、局党组书记王坤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李军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李宗波、余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认真部署《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工作
1、转发省厅《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贯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时间:2010年12月中旬。
2、全面清理与《社会保险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妥善处理解决与《社会保险法》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
时间:2010年12月中旬开始。
3、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学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
4、召开推进《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推动贯彻《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做法,研究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动各地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时间:2011年3月-4月。
5、修改完善《社会保险法》相关配套政策。
时间:2011年4月以后。
6、召开全市启动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总结准备阶段工作,部署正式实施工作。
时间:2011年6月底。
(二)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分宣传发动和集中宣传两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2月)
(1)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开设《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
时间:2010年12月中旬开始。
(2)在《南阳日报》开辟《社会保险法》专栏,组织开展疑难问题解答、专家访谈等系列活动。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
(3)编印《社会保险法》简明政策问答宣传册、宣传画。
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
2、集中宣传阶段(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6月)
(1)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邀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邀请局领导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南阳信息港等网站解读《社会保险法》有关内容,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开始。
(3)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组织选拔参加全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人员。
时间:2011年4月至5月。
(4)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深入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印发宣传材料和张贴画、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2011年5月。
(5)举办《社会保险法》宣传贯彻实施启动仪式。
时间:2011年6月。
(三)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市局组织宣讲《社会保险法》,局机关、局属有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
2、组织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进行培训。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
3、组织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制、仲裁、监察、社会保险各科室和经办机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时间:2010年12月下旬。
4、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推动和检查,及时掌握贯彻实施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支宣讲《社会保险法》的骨干队伍,深入持久的开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时间:2010年12月开始。
三、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全面准备把握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具体抓,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责任落实到人。
三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整个准备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既要保持各项准备工作的连贯性,又要重点突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四是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法》在贯彻实施工作中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认真收集有关信息,研究贯彻实施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