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部分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部分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0〕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南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市局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军任组长的南阳市开展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种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有:林新春、张克杰、尚富强、贾正联、惠丰田、吕坤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检查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检查从9月30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辖区的检查,市城区由市局联合两区进行检查(城区以外的地方,由两区检查)。
三、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对此次专项检查开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如何更好地推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执行提出建议。对于数量较大需要分批次完成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监督落实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统计表见***1)(各县市区书面总结和工作建议纸质版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职业技能开发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nyzyjnkf@126.com)。
联 系 人:林新春 廖 远
联系电话:63137854 63157654(传真)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部分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2、南阳市对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开展专项检查统计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对部分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人社职业〔2010〕43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汽车修理工等五个职业(工种)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职业
检查职业是:汽车修理工、中式烹调师、保健***师、美容师、美发师。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执行情况;
2、严把就业准入关情况。重点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对这5个职业(工种)的就业资格要求是否在显著位置上公告。用人单位招聘这5个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广告中是否有职业资格等方面的要求。
3、开展持证上岗检查,规范用工行为。重点对这5个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4、严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重点检查这5个职业(工种)申报条件审查、考务管理、质量督导、鉴定站所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各市、县自查与全省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辖内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力量对部分省辖市进行重点抽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从9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9月30日至10月14日。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予以实施。
(二)重点检查及整改阶段:10月15日-11月20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进行抽查。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以上5个职业(工种)工作的从业人员,要责令其到有关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可由用人单位制定出培训计划,并按规定做好考核鉴定等工作。
第三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省厅成立由主管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厅领导,职业能力建设、劳动保障监察、就业促进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组成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专项检查中的有关问题。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整体合力,做到任务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此项任务。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各职业介绍机构和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就业准入制度。
(三)严格执法,限期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用人单位抓整改落实为主。对用人单位违犯规定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限期内未改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搞好总结,巩固成果。各省辖市要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专项检查结束后,对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检查要作为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书面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朱飞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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