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邓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0年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省级优质服务窗口。现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十日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30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0年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进行表彰。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人事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等类型公共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
二、评选标准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制度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2008年以来,无违规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败诉案件。
(二)优质高效服务。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办事程序科学、规范,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明确、具体,无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2008年以来的地方行业或系统组织的有关评比中表现优秀。
(三)办事公开透明。推进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凡涉及服务对象的各类事项,按要求公开政策规定、运行程序、办结时限,无应公开而不公开事项;工作人员办事公开有制度、有载体,落实到位。无违反相关制度行为发生。
(四)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文明礼貌、服务热情,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2008年以来,无行政不作为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有效投诉。
(五)监督机制完善。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8年以来,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六)坚持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机制制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开拓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强化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程信息化;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和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表彰名额和奖励办法
本次拟评选表彰优质服务窗口单位33个,对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进行表彰,颁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奖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的支持、扶助力度,精神上鼓励,物质上帮助,使这些窗口在推动部门和系统的作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落实、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候选单位进行会审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监察室,承办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组织方式
(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对县市区推荐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向省厅推荐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省厅考核验收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统一表彰优质服务窗口。
(二)表彰推荐,同步进行。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要与省厅、部评选表彰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积极争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考核推荐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在表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的同时,市局将依据检查考核的情况,择优向省厅推荐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5个名额)。参与省级、部级优质服务窗口表彰单位市级不再表彰。
六、方法步骤
(一)部署动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进行部署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6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包括领导机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报至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争创。各服务窗口单位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按照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坚持改革创新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三)推荐考核。推荐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要填报《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呈报审批表》,按照事实准确、事迹突出、文字简洁的要求准备2500字左右的书面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加盖印章后,于8月15日前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本级和所辖乡镇(街道)服务窗口的工作情况进行初步考核,按考核得分和分配的名额推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名单;市局根据考核推荐情况,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
(四)总结表彰。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明年初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市局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评选推荐标准和条件,确定评选推荐方法和程序,按照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科学分配评选表彰名额。县市区在评选推荐中,要兼顾不同的窗口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服务所(站),使优质服务窗口更具代表性。
(二)建立科学的民主推荐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等额产生候选单位;畅通申诉、反馈渠道,对拟推荐表彰的窗口单位,主管单位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下级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要严格审核审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对初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时限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评选、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组织和宣传工作。这次评选表彰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以来第一次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要通过这次评选发现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把评选过程变成学赶先进的过程,变成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