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裁审衔接解决同案不同判
为加强与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案件裁审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近日,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民五庭相关负责人就裁审衔接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双方相互介绍了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人社部新颁布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裁审衔接问题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就下一步继续深化裁审协作工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仲裁机构与中级人民法院定期会谈,对于促进我市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裁审衔接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对于存在分歧的法律适用问题,今后要加强沟通和研讨,求同存异,统一案件的裁判标准,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撤销率或改判率,发挥仲裁制度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一是要公正高效,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应对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的态势;二是要统一思想,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损害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三是要加强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通过此次座谈,深化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加深了对部分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和认识,规范了裁审评判标准,统一了裁判尺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案件裁审工作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同时为继续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