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
近日,省厅督查验收组在省厅调解管理处李富根副处长的带领下,先后对市直、卧龙区仲裁院信息化建设和桐柏县、社旗县等8个县区规范化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及市仲裁科、仲裁院相关同志陪同验收。
本次督查验收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演示、听取汇报、调阅卷宗资料等方式,分别对被验收仲裁院的办公办案场所设置、人员配备、硬件建设、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六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按《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了现场评估和量化打分。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省厅验收组对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仲裁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选调人员充实仲裁队伍,扩大办公办案场所面积,在软硬件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确保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实现达标。并希望我市以这次督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仲裁院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调解仲裁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