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9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南阳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事业是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我市全面改革中小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是全员讲课答辩,甄选出一线教学人员。讲课答辩时全部异地评委,全程录音录像。那些在学校中从事行政、后勤人员,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一线教学人员,在这一关便被淘汰。有了这种导向,便把更多参评机会留给了辛辛苦苦、兢兢业业、长期在一线教学的教师。同时,也鼓励和引导一线教师,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是淡化论文,重视工作实绩。教师的首要能力就是要讲好课,教师的工作地点是三尺讲台。论文对农村教学工作的实际意义不大,为晋升职称却大量占用了农村教师的精力。改革后高级教师评价标准中对申报高级教师提出了10项能力和经历要求,如达到课时量、进行过循环教学、担任过学生管理、做过教科研等,规定的很详细、很具体,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只要是一线教学的教师,经过努力应该都可以具备。
三是政策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可预期。这次中小学职称改革先在我省3个地市进行了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铺开的。通过试点也对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适用新职称政策时我市也进行了广泛的动员,确保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都了解政策。同时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还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过渡。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清楚明了,对自身具备的条件清楚明了,自然对评审结果心中有数。只要讲课效果好,符合评价标准,一定会通过评审。对未通过评审人员,及时反馈原因,保证参评教师的知情权,也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一步改进。
二、畅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编办 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卫计委河南省扶贫办 团省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16]44号)文件规定,加大事业单位吸纳支农、支教、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三、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补贴
一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人[2015]129号)文件规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重点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100元/月,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300元/月,教学点教师500元/月。
二是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2015]31号文件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人社[2015]114号)文件。文件规定,按乡镇工作年限划分,五年以下每月200元;六年至十年220元;十一年至十五年240元;十六年至二十年260元;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280元;二十六年以上300。各县(市、区)可根据工作环境、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对条件艰苦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不高于100元的标准适当提高。
最后,我们会把你的建议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反映,为贫困边远地区的教育工作者争取更多、更大的优惠政策。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市人社事业。
联系单位: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7-63136166
联 系 人:王天玺
邮政编码:473000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