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王西娟、田源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区域医保政策设限,优质医疗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全市的全面推进,我市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形成。同时,各项医保待遇不断提高,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明显,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不断加强,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逐步得以改善。
一、关于将市区目前拥有500张及以上床位的三级医院纳入大市职工医保的管理,合并大市医保和区级医保,统筹到大市医保里面,不仅方便管理,又可统一报销比例,同为南阳市区内医保,不应该分而治之的问题
2016年1月1日,根据上级规定,我市全面取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行政审批项目,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确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按照此规定,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定点条件及评估规则和程序,审查评估后,城区各级医疗机构均应纳入医保管理。2011年10月1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超过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标准执行;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8%;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3%;在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8%。对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随着市级统筹制度的巩固完善,对城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市区将实行统一认定,统一考核验收。
二、关于将目前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统筹到城乡居民医保里面,变不同比例报销为按不同病种、花费不同统一报销,减少繁琐的就医报销程序,真正方便利民问题
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人社部在贯彻落实***3号文件会议上要求,各省人社部门要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加快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河南省人社厅及时对全国城乡医保整合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我省相关情况,起草了专题调研报告,积极和省医改办、财政、编办等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向省政府提出了整合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作建议。由于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事关重大,各省在决策时都非常慎重。2016年虽然省政府未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列入改革清单,但制度和政策的整合是必然的。我局已对整合做了充分调研准备工作,待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制度整合作出部署后,我局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平稳过渡,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三、关于遵循市、县、乡三级医疗救治体系,出台相关政策,破除地方保护壁垒,遵循病人意愿,促进灵活就医,放开基层医院病人向上一级医疗机构的转诊,繁荣各级医疗市场,促进市、县、乡级医疗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共享,让优势医疗资源真正发挥作用,让老百姓真正地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给我市人民创造一个健康的就医环境。
为了实现医疗资源共享,让优势医疗资源真正发挥作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河南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改〔2016〕4号)明确提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患者为中心制定分级诊疗规范,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以慢性病、常见病为切入点,明确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做好医保支付政策与双向转诊制度的衔接。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提高预约诊疗比例,康复期(慢性恢复期)病人下转率达10%以上。
综上所述,只有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整合医疗保险资源,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才能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市人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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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