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的答复
时天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南阳市积极引入支撑改革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本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是我省中小学职称改革最具标志性意义的一年,省厅下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对我省中小学职称申报评审进行了全面改革,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新的职称政策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全员讲课答辩,甄选出一线教学人员
讲课答辩时全部异地评委,全程录音录像。那些在学校中从事行政、后勤人员,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一线教学人员,在这一关便被淘汰。有了这种导向,便把更多参评机会留给了辛辛苦苦、兢兢业业、长期在一线教学的教师。同时,也鼓励和引导一线教师,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淡化论文,重视工作实绩
教师的首要能力就是要讲好课,教师的工作地点是三尺讲台。论文对教学工作的实际意义不大,却大量占用了教师的精力。高级教师评价标准中对申报高级教师提出了10项能力和经历要求,如达到课时量、进行过循环教学、担任过学生管理、做过教科研等,规定的很详细、很具体,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只要是一线教学的教师,经过努力应该都可以具备。
三、政策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可预期
这次中小学职称改革先在我省3个地市进行了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铺开的。通过试点也对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适用新职称政策时我市也进行了广泛的动员,确保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都了解政策。同时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还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过渡。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清楚明了,对自身具备的条件清楚明了,自然对评审结果心中有数。只要讲课效果好,符合评价标准,一定会通过评审。对未通过评审人员,及时反馈原因,保证参评教师的知情权,也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一步改进。
中小学职称改革还在不断得深入推进,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向省厅反映。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市人社事业。
联系单位: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7-63158739
联 系 人:王 虎
邮政编码:473000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