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于香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退休年龄草案的看法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关于工人退休年龄仍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执行,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年。这一政策已执行近四十年,应该说此办法的实施,为妥善安置老年工人生活,精干工人队伍,促进经济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工作环境的改善,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对解决劳动力紧缺、充分发挥老同志的工作经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性会有一定积极的作用。
当然,一项政策的出台,必然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正像你所列举的问题,都是不能回避的。目前,人社部正在组织调研,收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一定会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延长退休年龄方案。就我们所知,实施还需要较长时间,前期还要进行充分宣传,实行渐进式延长退休年龄。你的建议也代表一部分工人心声,人社部门会汇集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周密调研,科学论证,结合社会发展经济调整等诸多因素,一定会出台合理科学、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方案。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市人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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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