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5种创业渠道。一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二是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三是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四是引导农民企业家回家乡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五是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意见》规定,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其他招商项目享受同等待遇。在资金支持方面,我省推行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的组合模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个人和组织,分别最高可提供10万、50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此外还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创新性政策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将采取直投或者跟投的形式,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切实起到创业杠杆帮扶作用。取消农民工外出务工证明,农民工在创业地均可享受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意见》指出,将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抓好一批示范园区创建,培育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年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区,给予50万奖励;每年评选一批省级优秀示范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2016年全省将从2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试点中评选10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
8月30日上午,全省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会召开,对《意见》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省长陈润儿在郑州主会场出席会议,并为首次评选出的50名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代表颁奖。我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代表胡清义、楚国林接受表彰。唐河县被确定为2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试点之一。 (农民工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