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宛人社〔2016〕44号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深入推进2016年人社工作,持续开创全市人社事业新局面,特制定《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两会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惠民生,着力抓好六大主业,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提振精神,转变作风,落实见效,奋力开创全市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持续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
(一)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围绕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安置职工,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再就业培训,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隐形失业显性化和农民工回流情况,制定工作预案,有效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和部分劳动者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问题。
(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产业集聚区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启动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三)建立健全大众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开展创业培训0.96万人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探索设立形式多样的创业服务专门机构,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创业活跃度。
(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整合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入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加强就业统计监测,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强化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万人(其中企业职工44.8万人)、147.5万人、55.7万人、51万人、36.45万人。
(五)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力做好整合工作。积极参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封闭运行行业、企业医疗生育保险纳入地方管理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面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所有统筹地区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全面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化解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实时调整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办法。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失业调控,落实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全面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按上级要求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和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行动。落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完善费率浮动机制。继续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构建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
(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做好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整合,逐步实现社保经办五险合一。做好2015年社保基金决算和2016年预算的编制工作,建立预算执行约束机制。
三、推动人力资源强市建设
(七)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南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全市全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24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72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3.6万人。建立完善全民职业培训制度,配合去产能精准扶贫战略部署,支持做好企业分流职工转岗培训、贫困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积极争取2016-2017年工程项目。继续加强技师学院建设,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持续实施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培养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技师培养项目,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和服务。开展全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积极参与中华技能大赛、全国技能能手和中原技术大赛、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和2016河南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
(八)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特殊津贴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我市专家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外专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扎实推进工业、农业、生态、民生四大引智工程和国家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两院院士、学科领军人士、掌握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体系。落实博士后管理工作细则,完善海外留学人员来宛(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研发基地平台建设。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方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职称评审质量。
四、强化人事管理服务
(九)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专业技术类、综合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扩大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加强和规范职位管理,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考录工作,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加强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彰奖励、公务员监督工作。持续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和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健全公务员网络培训体系,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
(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岗位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省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建立竞争上岗常态化机制。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完善以聘用合同为基础的用人制度。着力解决高层次紧缺人才、县乡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落实事业单位考核政策。
(十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军队裁减员额期间军转安置的政策措施,圆满完成2016年军转安置任务。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着力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维护全市大局总体稳定。
五、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结构优化方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我市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工作。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宏观管理。
(十三)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强建立企业薪酬信息发布制度。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和裁员行为。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服务。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十五)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大力推进专业性调解工作规范化,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全市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仲裁办案指导,优化办案程序,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高标准完成省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试点任务。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治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做好劳动保障违法大要案查处和舆情监控工作。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市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和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机制。加强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效机制。
(十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家庭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就业。
七、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十八)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认真抓好系统干部培训轮训,持续开展基层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九)做好规划、统计和标准化工作。编制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实施2016年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和改进人员计划管理。推动数字人社建设。继续抓好《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纲要,开展法治人社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
(二十一)统筹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协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继续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和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打造信息化人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520万张。继续推进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省集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