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通报
宛人社〔2016〕43号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主要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全市人社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两会和省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工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建设和强化自身建设的各个环节,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我局担负的目标任务均按时完成,部分目标完成较好。其中争取上级资金33.02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达832.62万人次;基金征缴收入61.19亿元;实现各类就业17.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8万人的129%;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就业工作
争取就业专项资金1.39亿元。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万人的120.7%;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8万人的118.6%;实现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0.9万人的132.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万人的139.7%;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6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亿元的146.9%。
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2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7万人的114.7%;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9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万人的118.4%;开展创业培训1180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0人的196.8%,以上工作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社会保障工作
争取社会保障上级补助资金31.6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上级转移资金16.34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上级补助资金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级补助资金12.62亿元。
l、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1.1万人的101.5%,内乡县,桐柏县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金征缴24.4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1.28亿元的114.8%,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征缴任务,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万人,基金征缴16.35亿元。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58.6万人,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0万人的101.9%,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征缴任务。基金征缴3.89亿元,确保了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6.5万人的101.9%,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4.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4.8万人;征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12.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26亿元的115.1%,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万人的100.4%,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基金征缴1004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500万元的129%,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征缴任务。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6.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5万人的101.3%,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基金征缴1.8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亿元的132.2%,各县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征缴任务。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5.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2.03万人的102%,南召县、唐河县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宛城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金征缴722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700万元的107.8%,唐河县、西峡县、内乡县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社旗县、卧龙区、新野县、宛城区、淅川县未完成年度征缴任务,其中社旗县仅完成年度征缴任务的10.5%。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1、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全面入轨运行,人员聘用工作实现全覆盖,公开招聘、日常管理工作实现规范运行。积极推行职称制度改革新举措,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和基层一线的倾斜,更加注重贴近实际、注重综合表现。目前,全市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5125个,共核准岗位184608个。其中,管理岗位22306个,占岗位总数的12.1%;专业技术岗位125998个,占岗位总数的68.3%;工勤技能岗位36304个,占岗位总数的19.6%。
2、关于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等改革意见,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预增发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改革意见。继续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称)晋升、学历变动、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财政统发工资等日常工资变动工作。
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1、关于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定期会商、定期通报、联合督导、强化考核等措施,不断推进人社、教育、农业、扶贫、民政、残联六路并进机制,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4.6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0.9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2万人,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2、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高标准完成了2015年全省统一考试录用567名公务员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录用207名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继续大力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全市329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协调督导公务员网络培训,3次下发全市学习情况通报,我市网络培训学院参训率在全省排名第3。主动服务大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推荐一名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参加省组织的疗养活动;申报全国先进工作者3名;申报省级先进集体47个,先进个人143名;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联合表彰市级先进集体265个,先进个人1653名。有效落实公务员奖励政策,2015年申报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3个、个人二等功34名,个人三等功18名;2015年发放行政奖励资金170多万元。严格执行公务员职位管理政策,2015年累计办理了51个单位的394人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手续;核准市直行政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53人;办理了62人的调(转)任手续;办理了13名公务员的辞职备案手续。
3、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和引智工作。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开展了2015年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评选出学术技术带头人52人;新增5位享受***特殊津贴专家,8位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实现了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拔量和质的突破。组织实施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走进新野、第22批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河南南阳行)等活动,为我市工农业发展会诊把脉,传经送宝。着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全市13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达8万余人次。大力推行人才+项目工作模式,创新产学研工作平台,2015年批准建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8家,目前我市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达12家,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19家,累计进站博士48名,出站博士31名,在站博士17名,先后获国家、省、市各级科研成果奖励128个,受理、授权专利58项,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专著196篇,新增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近31亿元。围绕我市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需要,突出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点领域,2015年,经国家、省外专局批准执行引智项目9项,引进外国专家17人次,其中博士、硕士、高级职称专家14人次,下拨引智资金76万元。
4、关于职称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中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对全市8071名高级教师、28082名一级教师、32124名二级教师、3200名三级教师进行了职称过渡。成功举办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南阳评审会议,采取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我市1198名教师进行评审,通过923人;组建了高校、工程、中小学、新闻等14个系列(专业)的中级评审会,采取不同评价方式,对2760人进行了评审,通过2569人;对916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聘或考核认定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96名农村大龄教师直接认定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先后对报考各类职(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1.6万余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全年共办理高、中、初级任职资格证书4774本,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616本,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2774本;为2632个事业单位审核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正高93个、副高1710个、中级2760个;对上年度取得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共有5069人被聘任到相应的高、中级岗位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
5、关于军转安置工作。年初,南阳市2014年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81人全部报到上岗或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计划分配63人 (正团12人,副团9人,营职27人,连排11人,技术4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8人。接收随调配偶9人。42名计划安置的营以下转业干部中,31人安置在市直,1人安置在中央、省重点管理单位,10人安置在县区工作。其中:安置在行政机关工作的27人,安置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的10人,安置在全供事业单位工作的6人,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己全部按时限要求报到上班,达到了部队、用人单位和军转干部本人三满意。积极为企业军转干部排忧解难,首次实现企业军转干部国家、省全年登记零上访目标。
6、关于人事考试工作。充分发挥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进一步推进高层次部门联动合作,积极推动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在组织大型、重要考试中,积极协调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参与,互相配合,保证了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全年共组织各类人事考试46项,参考62194人次,其中组织实施政策性考试12项,参考42245人;组织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15项,报考12302人次;组织实施社会化委托考试19项,服务考生7***7人。总体工作呈现高质量、高效率和零事故、零差错的良好发展态势。
五、劳动关系、信访维稳工作
1、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用工备案等制度,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计划,扎实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全市累计签订有效集体合同1500份,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18份,覆盖企业2200多家,涉及职工29万余人,占职工总数的70%。新增和变更劳动用工备案1.5万余人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2、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力度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为重点,扩大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范围,狠抓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县、乡覆盖率不断提高。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欠等专项检查,不断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研究制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规定时限内立案551件,规定期限内结案529件,结案率达96%。完成了县级仲裁院实体化和调解员、仲裁员两支队伍建设,全力推进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和实体化建设晋档升级,实现全市13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深入开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活动,全面提升机构实体化、管理制度化、手段信息化、办案标准化四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集体争议联动处理机制,畅通弱势群体办案绿色通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887件,结案869件,涉案金额约6140万元,法定时限内结案率为98%,调解结案 409件,裁决424件,撤诉36件,调解结案率为47%。
3、深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局领导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814人次,日常接待群众来访共260余人次。全面推进网上信访,受理办理信访案件147起,其中网上信访案件11起,法定时限结案率100%。排查出矛盾隐患78起,化解75起,稳控3起,化解率96.2%。组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次,做好了两会、九三阅兵、上合组织峰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