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秀教师可享受一***旅游福利
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通知,给予优秀教师在省内享受国有旅游景区(点)半价优惠及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开辟绿色通道等政策。这是我省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的又一惠民举措。
哪些教师可享受优惠政策?省内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含退休教师)。省级以上表彰具体包括:***、***或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省教育厅颁发证书的荣誉。
优惠政策都有哪些?省内享受国有旅游景区(点)半价优惠,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开辟绿色通道。优惠时间是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满后视情况对政策作进一步调整。
进入景区办法:2019年5月1日开始,优惠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书享受国有景区(点)半价门票优惠政策,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享受绿色通道。
2019年6月1日开始,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制作青海省优秀教师畅通卡,凭本人身份证和畅通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优惠政策的统筹协调工作,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上报《青海省优秀教师畅通卡花名册》。审核后的《青海省优秀教师畅通卡花名册》将在青海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景区的索道、游船、观光车等费用需教师另行购买,不享受优惠政策。享受门票优惠的教师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需与景区签订免责协议。(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