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青海省实施办法相关知识问答
为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建立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7年7月27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海省实施
一、《青海省实施
《青海省实施
二、我省制定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我省对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四、《办法》对献血率先人群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每两年献血一次以上。
五、为什么鼓励稀有血型公民根据临床用血需要积极献血?
因为血液具有一定保存期,且稀有血型即Rh(-)血型在人群中占3‰,为稀缺血液资源,在未有临床患者需要时捐献,不能发挥稀有血型血液的应有价值。
六、全省自愿无偿献血宣传月是几月?
每年6月。
七、血站应当向社会公开哪些信息、提供哪些服务?
献血地址(采血点、流动采血车位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血液采集和使用、库存预警信息。
血站或者采血点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和便利的服务以及免费食品、饮品。向参加献血的公民介绍相关献血科学知识、注意事项,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对符合献血条件的,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采血器材,按照规定的采血量、采血间隔期限采集血液;对不符合献血条件的,不得采集血液并予以说明。
八、公民献血的献血量、献血间隔期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第二款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高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间不少于6个月。
九、公民如何无偿献血?
国家实施献血实名制制度,公民献血时,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按照规定如实登记。
十、公民无偿献血后应发放给什么证书、应当由谁发放?
公民无偿献血后由血站工作人员当时向献血者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除血站外其它机构无权发放无偿献血证。
十一、《办法》规定公民献血后人文关怀优待有哪些?
(一)公民献血后享受一日带薪休假,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安排。
(二)设立献血关爱公益性资金。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献血公益性专项资金,规定用于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无过错用血感染者的救助。
(三)在同等临床条件下,优先保障献血者的临床用血。
十二、《办法》对献血特殊贡献者有何优待?
获得国家献血奉献奖的公民,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当给予其医疗费用减免优待,提供便利服务。
十三、《办法》对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有何优惠政策?
(一)献血后五年以内,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五倍的血液;五年后,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三倍的血液;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
(二)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的等量血液。
(三)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每捐献一人份血小板按照献血全血400毫升计算。
十四、《办法》对积极参加献血的个人和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的规定有哪些?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红十字会给予表彰奖励:
(一)个人无偿献血累计3000毫升以上的;
(二)单位动员和组织献血,事迹突出的;
(三)为抢救危重病人主动献血,表现突出的;
(四)献血、采血、供血或者用血管理成效显著的;
(五)在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中成绩显著的;
(六)为献血事业捐赠资金、物资、设备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五、什么是自愿无偿献血?
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红十字会及红新月会联合会(IFRCC)关于自愿无偿献血的定义是献血者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其他血液成分,且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可视为现金替代物的报酬。
十六、什么是世界献血者日?
世界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国际献血组织联合会、国际输血协会将6月14日定为世界献血日。之所以选中这一天,是因为6月14日是发现ABO血型系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尔兰德斯坦纳的生日。
十七、国家无偿献血表彰几年一次?有哪些奖项?
国家无偿献血表彰每两年举行一次。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具体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 无偿献血促进奖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十八、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是怎样规定的?
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无偿献血次数按捐献全血每200毫升按一次计算。
十九、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表彰奖的情况如何?
我省自2005年起至今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截止2016年底共有60万人参加无偿献血,为此西宁市连续荣获4届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海东市、果洛州获得2014-2015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青海大学等十余家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2010-2011、2012-2013、2014-2015全省分别有1***名、432名和673名无偿献血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金、银、铜奖,目前全省获得国家献血奉献奖累计共有1395人,其中金奖49人、银奖224人、铜奖1122人。
二十、献血会影响健康吗?
人体具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一次献血200400ml是无损身体健康的。
有人担心献血会影响健康,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首先,每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全身血量的5%-10%左右,是不会影响血液的正常生理功能的。其次,人体自身具有很强的调节功能,献血后1-2小时血容量就会得到恢复,各种血液成份可在两周内达到原来的水平。第三,人体的血液都在新陈代谢,红细胞寿命为120天,白细胞寿命仅为9-13天,血小板寿命为8-11天,即使不献血,血细胞也在不断衰老死亡,被新生的血细胞代替。献血后,人体造血功能更加旺盛,会加速血细胞的生成。从而使血液维持相对恒定。第四,献血前要做好严格的身体检查和化验,合格者方能献血。第五,现代医学实践证明,适量献血对冠心病、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都有一定好处。适量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还可刺激人体骨髓的造血器官,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并能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
二十一、为什么要倡导一次献血400毫升?
为保证输血患者的输血安全,鼓励和提倡公民一次献血400毫升。
(一)输注单人份血液比输注多人份血的输血副反应减少一半以上。
(二)输血传染病风险大大减少。
(三)输血免疫反应显著降低。
二十二、无偿献血为何有偿用血?
(一)我国尚未建立全民免费用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在确立无偿献血制度的同时,并没有建立全民免费用血制度,公民临床用血时要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仅仅规定了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时免交或减交上述费用,这是为了鼓励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而建立的用血优惠措施。因此,公民临床用血费用上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对没有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时,收取成本费。其二,对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根据公民的献血量多少,在临床用血时要先交费,出院后再到血站报销。
(二)我国实行成本收费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不得买卖,只能用于临床。这表明血液本身是无价的,无偿的。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不可能直接输到患者身上,而要通过采集、制备、分离、储存、检验等多个环节才能供应到医院,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是临床用血要收取的费用,是有偿的。实行成本收费制,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二十三、血液从采集到临床使用产生的成本构成有哪些?
直接成本费:即血液采集过程、储存、分离和检验费用。
间接费用:如质量控制、关键物料的检测、设备校验、维护、水电及办公费等。
其他费用:如开展公益性活动、无偿献血爱心回报活动等。
二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对公民临床用血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
病人临床用血时交纳的费用实质是血液的成本费,交纳的是在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因为血液是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