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摊电费咋就这么高物业公共照明电线损耗产生电费
近日,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家属院的住户单女士拨打本报96369新闻热线反映,小区电费收取不合理,加收了33%的公摊费。我们以前也反映过,但一直没解决。为此,单女士想知道33%的公摊费是否合理,有何依据。
住户:公摊电费每月多缴33%
3月10日,记者走进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家属院,由于院子里住的多是退休老人,一提到公摊电费,老人们将记者围住了。
赵老先生表示,公摊电费虽能理解,但每月多缴的电费实在让他难以接受。独居老人张女士说,她每天用电仅是做两顿饭和普通照明,每个月仍缴纳电费100多元钱。在小区居住6年的吴先生抱怨,尽管一直在缴纳公摊电费,但他不明白为何会公摊那么多。
我是去年4月入住这个小区的,一开始并没有刻意关注电费,直到去年年底,偶然看到缴费单才发现有问题,一计算竟然多收了33%。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去年10月至今年1月的电费缴费单。
去年10月,单女士家的电灶电表读数为114度,缴费单上写的是151.58度;照明电表的读数为246度,缴费单上写的是327.10度。根据实际用电度数,单女士应缴纳电费151.2元钱,实际上收取了201.04元钱。这么一算,单女士确实多缴纳了33%的电费。
物业:小区公摊电费不算多
加收的33%电费究竟是什么?单女士说,物业给她的答案是公摊电费。
那么,33%的公摊电费高吗?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家属院物业新安居物业管理公司经营主管崔红霞认为,该小区的公摊电费不算高。她解释,一度电收费为0.42元,加上公摊费为0.5元多,如果真正公摊到户应该收取0.7元,超出的部分已经由物业承担。邮政管理局家属院属于老旧小区,由物业代收电费。比如说,一个月小区的总电费为15万元,所有住户家电表显示的电费共为10万元,剩下的5万元电费就得由住户们分摊。邮政管理局家属院有820户住户,公摊电费包括路灯照明、楼道照明、电线损耗等产生的电费。跟其他小区相比,我们这里的公摊费不高。崔红霞说。
我原来住在泰宁花园,每年分摊的电费仅十多元,为什么两个小区分摊的电费差距这么大?对于物业给出的解释,单女士表示很难理解。
住户:33%的公摊电费从何而来
据了解,不同的小区公摊电费的确不同。一位家住紫宁家园的市民告诉记者,她家每季度分摊10度电,一年分摊的电费为16.8元。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家属院有20盏路灯,如果以一盏路灯500瓦、每天照明10个小时、一月30天计算,一月的用电量为3000度,电费为1260元,分摊到820户,每户为1.54元,一年的费用为18.4元。33%的公摊电费究竟从何而来?单女士不明白,物业也给不出相应的说法。
供电公司所收取的小区电费是电表的读数乘以电量单价的合计,这点是绝对没问题的。一位在电网公司上班的专业人士认为,公摊电费高达33%,有可能是小区内电线等老化出现漏电现象,电表读数会出现些许偏差,使得公摊电费增加;也有可能是住户不合理用电,例如少数居民存在偷电等不文明行为,导致总电表读数增加,分摊到每户的电费自然会增加。
电力:暂无公摊电费收费标准
公摊电费作为小区的一项管理措施无可厚非,但公摊电费有收费标准吗?崔红霞的回答是没有,也拿不出相关文件。
为了进一步了解公摊电费问题,11日,记者采访了国家电网西宁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苏进胜。苏进胜介绍,供电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电费分两类,一是直接供电给业主,业主所缴纳的电费;二是供电给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电费后再缴纳给供电公司。按照居民生活照明电价收费标准,1至150度每度0.3771元;151至230度每度0.4271元;231度及以上每度0.6771元,多数小区以每度电0.42元收取。
关于公摊电费,苏进胜举了一个例子:假设一栋多层住宅楼有12户业主,供电公司直接供电给这栋楼,月底收取电费时抄表计费,多出来的电费就由12户业主分摊。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没有出台公摊电费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而像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家属院这样的情况,应由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彭娜 杨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