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将提前淘汰13000辆黄标车将给予车主最高18000元补贴
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西宁市201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西宁市今年将提前淘汰13000辆黄标车,并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政策。
昨日,西宁市交警支队联合四大尾气检测企业,在省城中心广场开展黄标车管理宣传活动。不少路过的车主都驻足询问黄标车的相关事宜。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今年西宁市将提前淘汰13000辆黄标车,并鼓励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将给予一定补贴。此外,市交警支队还将加大对黄标车的路面管理力度,将采取黄标车主城区限行或禁行等措施。
据悉,2014年,西宁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补贴。货车补贴标准为:重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每辆补贴6000元。
客车补贴标准为: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每辆补贴8000元;微型(不含轿车)每辆补贴6000元。
轿车补贴标准为:1.35升及以上排量每辆补贴16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每辆补贴10000元;1升以下排量每辆补贴6000元。
此外,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5年以上淘汰的或无使用年限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轿车类黄标车淘汰,在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每辆增加5000元。
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或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车辆所有人将黄标车交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报废处理,可享受相应车型的补贴政策。
而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测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都不享受补贴政策。
车主将黄标车提前报废淘汰后,由车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包括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志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车管所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窗口领取填写西宁市2014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并办理补贴申领手续。受理截止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黄标车小档案
凡于2007年7月1日在西宁市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汽油车尾气排放物为国0标准的和国Ⅰ标准的机动车,柴油车尾气排放物为国Ⅲ标准以下的机动车均为黄标车。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机动车实行区域性道路禁行、限行控制管理的通告》第六条规定,每日7时至22时,东起建国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滨河路、秀水路和海晏路的道路区域范围内黄标车禁止通行。除此区域范围外,黄标车还禁止在以上时段中驶入小桥大街、海晏路、东川工业园区民和路和生物园区纬二路内。
如有黄标车在限行区域道路内行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将对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记3分的处罚。 (郑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