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速淘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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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有效防控我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依据国家和省上制定的有关法规,近日省环保厅、公安厅和交通厅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9个方面就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提出要求,主要有:坚决禁止不符合标准车辆注册登记;推进畅通交通工程;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检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严格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度和车辆淘汰报废制度,到2015年,全省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部淘汰西宁、海东市黄标车,到2017年底,全省“黄标车”全部淘汰。(张海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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