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新规
8月28日,记者从全市秋季开学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委、省政府6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分7个部分、35条,对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
***教师数量不足等结构性矛盾
针对教师数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等问题,将合理确定中小学校教师编制总量,本着缺什么学科教师,补什么学科教师的原则,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够合理的现状。按照开齐开足课程的要求,合理设置岗位;依托中心学校、示范学校,探索紧缺学科教师巡回授课、流动教学制度。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制度。统筹区域内教师资源,探索建立教师岗位正常退出机制,对长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教师,采取办理退休(职),对落聘教师采取转岗和培训等退出措施。
实行中小学校教师实名制管理
针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探索建立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编制;实行中小学校教师实名制管理,实现核定的编制与占编人员的对应管理。二是严把教师入口关,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教师招聘条件和标准、编制审核、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三是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后,各地不得在编制外再聘用代课教师。对参加新聘教师招聘考试未能录用的临聘教师,依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确定过渡期,过渡期满不得续签代课教师劳动用工合同。四是加强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工作,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办法。逐步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五是逐步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有机结合的职称制度。制定了向青南地区或城镇中小学校教师到农牧区乡及乡以下学校支教(任教),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倾斜政策。六是完善班主任和政治辅导员配备,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加大对班主任岗位的倾斜力度,逐步使班主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高出本学校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10%以上。七是创新学校后勤人员管理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学校后勤人员配备标准,根据在校生规模核定各校临时用工额度,依据当地收入水平确定工资标准。
教师履职不力将低聘转聘转岗等
针对部分教师业务能力不强,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完善教师终身学习制度,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提高学习,逐步实现小学教师大专化、初中教师本科化,不断提高高中教师研究生比例。二是对中小学校教师进行5年一个周期、每周期不少于360学时、每年培训不少于专任教师20%比例的全员培训。三是强化教师履职责任,对连续一学年无故不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教师,按照有关要求,可高职低聘、内部转岗或解聘。
提高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待遇
提高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一是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将教师周转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覆盖范围,按规定比例和标准为教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费。二是大力表彰优秀教师,对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加大省内地区之间对口支援工作力度,按照不低于城镇教师总数2%的比例,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青南等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支教。 (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