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省城水价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拟由2.05元/立方米调至2.66元/立方米●非居民供水终端价拟调至3.34元/立方米
●普通大众洗浴归入非居民用水,避免商家趁机涨价●低保家庭每月价格补贴4立方米用水量
8月28日上午,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西宁市调整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西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社区居民、企业经营代表五十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据悉,早在2008年12月,西宁市发展改革委就组织召开了西宁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价听证会,但由于种种原因,听证会后一直未对水价和污水处理费作调整。28日的听证会上,在参与人听取了西宁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宁市水利局关于调整西宁市现行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的申请说明后,西宁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关于调整西宁市城市供水价格的初审意见》《关于调整西宁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初审意见》,建议居民供水价格由现行的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6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调整0.30元;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52元/立方米调整为0.82元/立方米,每立方米调整0.30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价外附加的各项基金应并入水价内,故将原价征收的每立方米0.10元的六水源建设基金并入水价内,不再单行收取。此次水价调整只针对城市供水价格,除污水处理费外,其他附加在水价外的各项费用均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
此次听证会的调价意见将由西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居民用水的终端价格
即:1.70元(供水单价,含0.10元的六水源建设基金)+0.06元(水资源费)+0.085元(城市公用附加费5%)+0.82元污水处理费=2.66元/立方米。按照西宁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水支出13.30元计算,占月均可支配收入的0.33%,这一调整幅度在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对居民家庭生活基本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
即:1.99元(供水单价,含0.1元的六水源建设基金)+0.16元(水资源费)+0.10元(城市公用附加费5%)+1.09元污水处理费=3.3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即:10.00元(供水单价,含0.1元的六水源建设基金)+0.16元(水资源费)+0.50元(城市公用附加费5%)+1.5元污水处理费=12.16元/立方米。
大众洗浴归入非居民用水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价格调整中,考虑到居民日常生活中洗浴的需求,在特种行业用水中,西宁市发展改革委特地将普通大众洗浴排除在外,归入非居民用水,避免商家趁机涨价。
对低保家庭予以价格补贴
为了消除因价格上调而影响低保家庭的生活,西宁市发展改革委建议由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新上调水价标准对西宁市城区低保家庭每月按照4立方米用水量予以价格补贴,建议调整后的供水价格按今年10月份用户抄见表量执行。(作者:周建萍 卢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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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调整水价
得知西宁市拟调整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用的消息后,很多市民都发出疑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要调整水价?为此,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申请单位西宁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宁市水利局给出了答案。
据介绍,目前,西宁市的供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0位,但作为后发优势较强的省会城市,西宁市的发展势头迅猛,用水量逐年增加。2008年至2012年间,西宁市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企业逐步步入良性发展阶段。但是,随着西宁市人口增加,工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用水需求量日益增加,而省城供水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水源短缺,供水成本增加,未来供水源及管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此外,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配合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建设发展需要,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完成供水重点项目工程,工程总投资约为5.1亿元,同时为实现第七水厂输水能力,还需对第七水厂制水、输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加上因电价、燃气、人工、配材等供水成本的增加等原因,为了适应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求,保障供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宁市水利局提出水价调整的申请。(作者:周建萍 卢衍溪)
供水部门将提供更优质服务
听证会上,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宁市水利局均表示,无论水价调整与否,都将为居民及广大用水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水务服务。
据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今后将继续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对于老化管网加快改造步伐,使跑、冒、滴、漏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减低管网漏损率。逐步关闭地下水厂,增加优质地表水来改善水质,加强水质的监测力度。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原有的35项检验项目增至106项,实现从低质低价走向优质优价。此外,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还将在有限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户一表工程改造的实施,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的供水,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生活、生产需要。(作者:周建萍 卢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