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小金库专项治理社会监督平台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肃财经纪律,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4月至9月底对各市(州)、县(市、区)及乡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是2015年2017年在资金收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财经纪律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形式: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其他违规行为设立小金库;9.除小金库外的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种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反映,我们将对举报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举报地址: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楼7楼,财政监督检查局),邮编810001;举报电话:0971-6133727、6142279(传真),电子邮箱:qhczjdj@163.com。
公示有效期:2018年4月20日-8月31日
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