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公示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推荐第五批县级及以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通知》(民办发〔2017〕102号)要求,经各市(州)、省直机关工委、省工商联自下而上推荐,省创建办筛选审核,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和省委第16次常委会研究,确定了拟向国家民委推荐我省示范地区和单位22个。现将拟推荐的地区和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创建办反映。
附:公示名单
电话:8482405
传真:8458222
邮件:qhmztj@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邮编:810000)
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公示名单
县(市):门源县、玉树市、共和县、德令哈市。
乡镇(街道):民和县杏儿藏族乡
西宁市兴海路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同仁县青年路社区
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
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
机关(事业单位):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南州藏语委办
尖扎县国税局。
企业: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学校:青海大学、海东市高铁新区学校、青海师范大学。
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海南州人民医院。
宗教活动场所:治多县贡萨寺、格尔木市河东清真寺。
新经济组织:海东市伊达餐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