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青海省2017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2016〕1429号)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综合考虑企业职工安置实际情况、退出产能权重占比等因素,对我省2017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进行了测算分配,现将我省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资金总数
2017年度共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633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中央梯级奖补资金905万,合计15538万元。
二、奖补资金测算
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2017年我省煤炭去产能实际情况,财政奖补资金1553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安置,按照我省2017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安置职工人数,各企业奖补资金测算如下:
青海能发集团公司大通煤矿:
15538万元×(2837人/3046人)=14472万元
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多隆二矿:
15538万元×(182人/3046人)=928万元
青海省茫崖天青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水沟煤矿:
15538万元×(27人/3046人)=138万元
公告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陶宏伟;联系电话:0971-6305554
省财政厅 李鸿涛;联系电话:0971-6145953
省人社厅 李芳实;联系电话:0971-8258087
附表:青海省2017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