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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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第二十四号)
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的审议修改质量,现将该条例草案稿及说明在青海人大网(www.qhrd.gov.cn )和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7年4月3日至4月24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直接登录网站提出意见
(二)来信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邮政编码:810000
(三)电子邮件:qhfgyc@sina.com
(四)电话及传真:0971-8457275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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