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肖阳忠胡佩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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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2017年1月13日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肖阳忠、胡佩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并就肖阳忠、胡佩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报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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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07:47: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