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省委各有关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高等院校,省属相关企业,中央驻青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务信息化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发挥专家在全省政务信息化顶层设计、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中的咨询作用,经省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青海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省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就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参与指导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工作方案、重点项目、重大任务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工作机制的编制工作。
(三)承担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技术规划、立项、论证、评审和技术评估、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开展对我省政务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等重大课题的***和超前性研究,组织专题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活动。
二、推荐范围
省内从事政务信息化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传输、网络与信息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信息化项目审计、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的专家或学者,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信息化专业人才。
三、专家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在信息化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或行业信息化工作5年以上,熟悉政务信息化领域的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严肃、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推荐人选原则上各单位不超过3人,高校和科研单位不超过8人。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自荐或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综合考量,择优聘任。
(二)推荐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家本人填写《青海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1),并附学历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所获荣誉证书等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请各单位将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2)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于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前集中报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请从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h.gov.cn)通知公告栏目。
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北楼429室
联系人:秦文强 黎明
联系电话:8252131 8252092(传真)
邮箱:szfdzzw@qh.gov.cn
***:1.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荐表
2.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汇总表
青海省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