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了解公众对规划的意见,现将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开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背景
洮河是黄河上游一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倾山东麓,由西向东在岷县折向北流,至永靖县境内汇入黄河刘家峡水库,干流河道全长673km。流域范围涉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定西市内15个县(市)。洮河流域总面积2.55万km2,其中甘肃省内流域面积为2.39万km2,占93.7%。
近年来,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工程性缺水、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洪水灾害频繁、水能资源无序开发、人为水土流失及水污染状况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洮河流域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等3项前期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11]***0号),同意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洮河流域综合规划》
(2)规划范围
洮河流域,包括青海、甘肃两省15个县(市)。洮河流域总面积2.55万km2。
(3)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2010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4)规划主要任务及主要内容
主要任务:根据洮河流域自然资源特点、战略地位、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洮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主要任务是:加大节水力度,优化配置当地水资源,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供水安全;完善防洪工程布局,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能力,确保干支流防洪安全;加大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总量,保障水质安全;完善非工程措施,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通过综合治理,实现洮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主要内容:根据洮河流域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干流水电梯级工程布局等规划的目标和总体部署,提出流域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
针对洮河流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水资源合理配置及利用、水资源保护等规划工作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内容:流域治理现状调查评价、流域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干流水能规划、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流域综合管理、实施效果及近期实施意见等。
二、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1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赵宁
电话:0371-66020***2
传真:0371-66024472
邮箱:yrccghc@163.com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4
联系人:娄广艳
电话:0371-66028248
传真:0371-66360668
邮箱:lougy1979@126.com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洮河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将对洮河流域的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影响。本报告的编制目的,就是针对规划提出的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从规划层面上,针对规划方案的协调性、工程布局的合理性、规划目标的可达性进行分析,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方案的可行性,针对规划方案建设和运行中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控制和减免措施,预防和减少规划方案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1、总则:通过对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分析,明确可能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标准、评价范围和评价方法。
2、流域概况:介绍流域的自然概况、社会概况及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3、规划分析:包括规划的概述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通过收集流域的自然条件和环境本底资料,结合现场调查与监测,对流域的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社会环境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价。
5、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性质,编制环境影响识别表,并结合环境目标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综合分析流域综合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可能对流域的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并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7、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从规划布局、规模、实施时序等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并分析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8、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针对规划造成的各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9、公众参与:以走访、发放调查表、网上公示和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五、规划的主要环境影响
1、规划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实施后,洮河干流及支流水文情势将发生一定改变,各断面下泄水量较现状减少;规划水平年需水量增加,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提高,会对水资源的时空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重要断面的下泄经流量及重要断面的生态流量产生影响。
2、根据本次规划布局、规划工程与环境敏感区之间的水力联系,水能开发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防洪规划及水资源利用规划的一些具体工程,会对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鱼类及其栖息地、重要湿地及干支流源区产生影响。
3、通过规划的水资源保护方案,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排放及入河量大幅度减少,可基本实现洮河干流及支流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4、规划在总体目标、布局及具体内容中贯彻了生态保护的理念,且提出了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等,为改善流域陆生生态环境、保障重要断面的生态环境水量、促进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规划实施后,流域生态系统得到修复和改善,但对局部河段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工程或非工程措施给予减缓、减免及保护。
5、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了洮河流域的防洪能力,为洮河流域人民维持一个较为安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提供防洪安全保障。改善流域生活生产供水条件,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将促进流域人群健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工农业稳定发展,对洮河流域甚至甘肃省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洮河用水效率提高,有利于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有利于实现社会经济与水资源保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后,将全面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为流域人群健康提供基础的用水保障。
六、综合评价结论
洮河流域综合规划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落实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宏观政策,基本综合考虑各河段的自然环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治理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各河段治理开发与保护任务、规划总体布局和规划目标及水资源管理的控制性指标。规划过程中多次沟通协调调整,综合考虑了规范了经济社会对资源环境的开发活动,避免了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流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规划方案实施后,将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利于促进干支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保障流域及相关地区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快速发展;有利于全面提高流域的防洪能力,有效减免洪水灾害;有利于提高流域林草植被覆盖率,涵养水源,减轻下游区域水土流失,使流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缓解,为流域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鉴于洮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地位特殊,流域大部分区域位于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协调流域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严格保护流域湿地、草甸、森林等自然植被和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及土著鱼类栖息地,尽可能减少对流域敏感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严格控制调水规模、优化调水过程,确保入黄水量和调水下游生态环境需水量;加强监测、监督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内容包括:
1、您对该规划的态度?
2、您认为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对当前流域环境问题的看法?
4、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流域环境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能否接受?
5、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对规划实施及环保措施的建议是什么?
7、您对本规划的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机构或环评单位。
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详细内容见***:洮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