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0年至2012年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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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青海省文明委将在各地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命名表彰2010年至2012年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在省文明委印发的《关于评选、推荐2010年至2012年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青文明委[2012]7号)中做了具体部署,请到当地文明办或登陆青海新闻网(http://www.qhnews.com/)查询。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组织请于9月30日前到同级文明委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0971-8483020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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