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军队院校在青招生(含国防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各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军队院校在青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含国防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中学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注:军校和国防生属提前单独批次录取,考生必须在《2012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提前录取栏内填报军校或国防生志愿)。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的考生于6月20日28日18时前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或就读中学领取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并参加有关部门的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于6月29日8时至17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2日依次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
二、对报考军校或国防生的考生,由所属中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人民武装部调查了解,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工作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2008】71号)执行,具体工作由省招委协调,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察厅了解掌握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及录取工作全过程情况。
三、面试工作在68710部队(八一东路陆军第四医院向东约800米处、湟水公园大门对面)进行。6月29日上午8时前,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布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以及面试合格考生参加心理测试时间、地点。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在心理测试现场公布。
四、为保证招生院校有足够的合格生源,对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合格生源确定在招生计划的3倍以上。考生要按照《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涂改或填写要素不全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治考核、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于7月8日22时前在青海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上公布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向省招办提供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合格生源名单(分为指挥类合格、非指挥类合格。含电子信息)。体格检查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视为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可参加指挥专业、非指挥专业录取;非指挥专业合格者,只能参加非指挥专业录取,不能参加指挥专业录取;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军校和国防生专业都不予录取。
五、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招生过程各环节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保证公平选拔、公正录取。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要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指导考生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报志愿,开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省军 区:097****1241
举报电话:省招 办:097****4876
省军 区:097****1241
省纪委监察厅:097****3129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