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州地市文联、各高等院校、各有关文化单位:
为弘扬《格萨尔》史诗这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省《格萨尔》史诗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青海《格萨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关于设立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的批复》(青宣字[2008]39号),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12年上半年举办首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优秀成果奖奖项分别设著作类、论文类,文种不限。
(一)著作类:1、研究专著;2、翻译专著;3、首次记录、整理出版的艺人说唱本(含第一次在民间搜集、记录、整理的部本)。
(二)论文类:1、科研论文;2、田野报告。
二、报送范围和名额
1、凡青海省内从事《格萨尔》研究的学者和研究人员于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和在正式期刊、图书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均可报送。
2、已经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予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3、同一作者只限著作类作品1部或论文1篇。
三、报送方式
1、各州、县(区)文联,各高等院校,各级文化部门和出版、研究机构推荐参评。
2、《格萨尔》史诗研究者个人自荐参评。
四、报送作品要求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2、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文学观,深入探索,见解独到,在学术界有积极影响,社会反响好,文风清新。
3、合著的成果由所有合著者集体申报参评。
4、以丛书形式出版的著作,以丛书整体或以单独一本的形式参评,不能两种形式同时参评。
5、各类集体整理或译著只能以集体名义申报参评。
6、多位作者的成果合编的论文集不在参评范围。
7、与《格萨尔》史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词等文本,不在参评范围。
8、与《格萨尔》有关的城乡现代规划文本、企业文化、药物产业等宣传或广告内容的文本不在参评范围。
9、已故学者的专著、论文不在参评范围。
10、在已有正规手抄本、木刻本或艺人写本的基础上集体整理完成的成果不在参评范围。
11、所有非正规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论文不在参评范围。
五、报送材料
1、著作类:每部参评著作需要报送原件5本;
2、论文类:每篇参评论文发表的刊物或图书原件需要报送1份,复印件5份。同时附内容简介及联系电话。推荐作品除所在单位盖章外,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首届青海省
4、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5月10日
六、评奖程序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省文联将专门组成首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首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评奖办法》,对参评著作和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复评。
复评:从初评报送的著作和论文中评出若干入围终评。
终评:从入围著作和论文中评选出首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著作类奖项和论文类奖项。
评奖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适时举办颁奖式。
七、报送地址
西宁市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8楼青海省《格萨尔》史诗研究所
电话(兼传真):0971----8277205
邮编:810000
联系人:娘吾才让 黄金花
***:首届青海省《格萨尔》研究成果奖作品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