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
通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
为期四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1月24日在西宁闭幕。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何、桑杰、郭汝琢、刘春耀、昂毛,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沈何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通过《青海省实施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制定这些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程丽华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青海省2011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今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组织收入,一手抓支出保障,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作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效果显现,1-10月份全省财政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希望抓紧今年最后一个月的时间,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继续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常委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几个报告表示满意。
副省长马顺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及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作者:毛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