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通知要求加强五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4月22号,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五一”节食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五一”节前要重点对辖区内的饭馆、饮食摊贩、农家乐、茶园等餐饮业以及食品商场超市、大中型宾馆、饮用水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卫生隐患,确保食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同时,针对节期间各餐饮单位、大中型宾馆等接待量大、大型聚餐多的特点,组织并选派卫生监督人员到辖区内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巡查,督促餐饮业、大中型宾馆、饮用水单位等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及其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坚决吊销,决不姑息迁就;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和跨地区的案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联系和沟通,一查到底,并予以曝光,真正起到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促进经营者守法、自律经营;对于情节严重的,决不能以罚代刑,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作者:郭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