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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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近日,省财政下拨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两亿元,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使人均筹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达到人均400元。省财政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标准做好配套资金的安排工作,为我省医改政策的实施落实提供资金保障。(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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