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无实质性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为规范全省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提高天然气价格管理水平,促进管道燃气及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下发《青海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管办法》,明确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没有实质性服务、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天然气价格管理模式转变】《监管办法》中对天然气价格监管的重点放在输配气环节,天然气价格管理模式从直接制定销售价格转变为制定输配气价格,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天然气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联动,在配气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当购气价格变动时,销售价格实行同向顺调。
【配气价格核定】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准许成本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确定,凡与配气业务无关的成本应予以剔除,配气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共同成本,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收入、人员等因素进行合理分摊。燃气企业的收益按照不超过7%的水平确定。
【价格分类】配气价格分类不再做具体规定,原则上实行综合价格。目前,我省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繁杂且不统一,交叉补贴现象比较普遍。随着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进行合并简化,一方面可以提高定价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有利于顺应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时根据门站价格变化,实现对销售价格的动态调整。
【配气价和销售价严格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对配气延伸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凡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的,以及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得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