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我省殡葬推行八不得八提升服务殡葬机构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清明将至,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并提出,督促和指导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提升殡葬行业服务质量。
此次涉及殡葬服务业的八不得、八提升中每一项都紧贴民生: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省民政厅还要求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重点强化清明节等群众性祭祀活动的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
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 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