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我省41个村纳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
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以来,我省先后组织325个村分三批向国家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目前已有41个村纳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已有20个村每村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
2014年以来,我省启动了《青海省传统民居分类谱系》和《青海省传统村落名录》编制工作,并将我省传统民居的相关分类资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现已印刷出版。为做好我省20个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印发了《青海省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我省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村庄省级联村专家名单及相关制度的通知》,并安排25名省级专家联点20个建设村,目前,已召开联村专家例会3次,联村专家已深入联点村庄,确定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指导村庄建设。同时,我省组织各地上报了249个申报第四批国家级传统村落的村庄,并将已列入国家传统村落范围的41个村和第四批申报的249个村统一纳入到我省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编制了省级传统村落名录。
据权威人士介绍,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省将积极开展保护立法的调研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健全规划管理机构,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全面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让更多的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在加快城镇化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邢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