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海北州出台规定细化各项公务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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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日,海北州财政局印发了多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办法,涵盖临时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8个方面。
此次出台多个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也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推进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源头控制更加突出,表现为严格审批制度、严控活动规模、合理确定标准等。另一方面,管理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在充分考虑现有市场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了人性化和属地化差异。每个办法逐项列举公务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和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现象,划定32个严禁和51个不得清晰红线,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尽最大可能压缩制度执行中的自由空间,强化了制度的约束力,从源头上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推进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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