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把存量减下去让资金活起来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召开了全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量化分解目标任务。结合存量资金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区别财政和预算部门不同情况,分类予以处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清理盘活本级财政和所属预算部门的财政存量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原则上不收回或统筹下级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各市(州)财政部门统筹整合上年底财政存量资金(含财政及预算部门),原则上不得低于其总量的40%。以后年度,各地财政支出执行率不得低于98%。全省各级预算部门实际支出执行率不得低于90%。
二、分类实施统筹整合。财政部门存量资金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结转期限超过一年的公共财政预算结转项目,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作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以及没有具体项目或无法支出的财政专户支出,全部进行整合;政府性基金结转项目连续两年以上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可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或统筹调入公共财政预算进行全部整合。预算部门存量资金中,项目净结余,以及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形成的项目结转资金,全部收回同级财政进行整合;2013年下达形成的项目结转资金,同级财政视情收回进行统筹安排。收回后确需安排的支出,按相关程序重新报批。强化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落实专户审批制度,严禁利用财政拨款资金对外借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清理规范往来款项,该核销的要按程序尽快核销,该收回的及时收回。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省财政将强化源头管控,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将预算尽量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二是积极试编财政中期规划,对跨年度重大项目分年度纳入预算。三是强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挂钩机制,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四是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五是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整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稳步推进预算部门内部专项、中央专项、跨部门专项、跨地区及重点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聚合效应。
四、绩效考评激励约束。为推进各地财政部门扎实开展盘活存量资金,确保统筹盘活资金重点用于推进城镇化、生态保护、产业扶持、金融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领域,以及统筹整合后仍需要安排的项目支出,省财政将各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纳入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把考评结果作为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省上确定目标任务的地区,从省对下补助中如数扣回。省级预算部门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抵顶下年度项目支出安排。对统筹整合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在安排项目时优先给予倾斜支持。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