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依法依规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我省今年将继续加大民生用地保障力度,对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照“依法依规、应保尽保”原则,做到应保尽保。
2014年,我省计划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1.05万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9.02万户,基本建成7.98万套(户)。为做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各市(州)、县编制年度住房供地计划,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此外,要求各地将政府储备土地优先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顺利建设。
对于保障性住房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得到国土资源部的认可,并在全国推广;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实行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在计划指标未下达前,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可以预支。
据悉,为解决保障性住房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我省增加了中低价位小套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总量,提高其供应比例,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