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海西州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2013年,海西州紧紧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把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完善政策措施,规范经办管理,全州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年底,全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06万人,参保率99.9%,超出年度目标任务2.9个百分点;领取待遇人数1.69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4294万元,发放率达到100%。
一、结合实际完善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出台了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政府补贴办法和高龄人员补助办法,加大了政府补贴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达到50至50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80元。同时,为鼓励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再增加10元;对年满70周岁以上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居民每月发放80元和130元的高龄生活补贴;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家属还可以领取1000元的丧葬费补助。
二、夯实基础延伸服务,推进参保缴费。为方便农牧民群众就近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建成了连通全州33个乡镇的新农保业务专用网络,已在通网通电的乡镇实现了全覆盖;在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等地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社安装了104部信息服务终端,弥补了金融服务空白点,延伸了服务渠道,使农牧区居民足不出村就可缴纳和领取养老金待遇。同时为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招聘100名社保专干充实基层队伍,并筹措资金,对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进行全面改建,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大改善了工作条件。对居住偏远分散和行动不便的居民还提供不定期***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三、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高经办能力。一是规范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制作业务流程图和工作标准手册广泛发送,并设立举报电话,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二是规范缴费方式,采取***征收、加班征收、典型带动、亲属代缴、政府促缴等方式,让群众不出村镇即可参保缴费。三是规范待遇发放流程,采取核对一批、确定一批、发放一批的办法分批发放待遇,发放率达到100%。四是规范基金管理,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健全了基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市县全面排查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一是通过举办辅导讲座、以会代训、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开展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二是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保证一个村至少有一至两名明白人,使每位基层社保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政策。三是在全局开展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执行力。
五、拓展渠道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全民参保。投入20万元资金,制作了《居民养老进社保,保障晚年生活好海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纪实》专题片、8集人社政策法规宣传片《海西人家》等系列电视宣传片,全面、系统介绍海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柴达木日报》、《格尔木日报》等报刊开辟新农保宣传专栏,印制和免费发放了《致海西州城乡居民的一封信》、《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积极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把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编辑成短信进行群发,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还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委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积极宣传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