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2013年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情况
2013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任务200万平方米。按照各地区既有居住建设改造申报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地对改造项目进行实施核查,并及时将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其中,西宁市621731平方米、海东市292528平方米、黄南州101118平方米、果洛州50000平方米、海西州398950平方米、海南州289612平方米、海北州246061平方米。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2013年度2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30多万群众受益。
一、基本情况
(一)改造资金落实情况
完成200万㎡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共需投资60530万元,其中省财政需配套资金16509.57万元(即82.55元/㎡),各地也多方筹措,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截止目前,已落实2013年度节能改造资金共计17588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1000万元已到位7411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已到位10177万元。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各地按照建设工程要求,严格建设程序、审批程序,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一是在项目设计审查备案时对项目外保温原材料、窗材料、供热系统及热计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设计不达标的不予办理设计审查备案。二是强化节能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管,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节能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无复试报告或未被列入《青海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节能材料,一律不得用于节能改造工程。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有关节能的内容,保证建筑节能设计的落实。四是在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对不按照节能设计施工或经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不进行竣工验收、不进行工程竣工备案,并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五是各地加大监管力度,成立专门督察组,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实施监管,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做到项目到人、人员到岗、责任上肩,保证了全省节能改造项目的施工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从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情况看,节能改造工作中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一)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在节能改造工程中全面提高了外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淘汰了燃烧性能等级低于B1级的建筑保温材料,但随着建材价格连年上涨和设计、监理等前期费用的增加,单位面积的改造成本提高,加之既有居住建筑的改造工作存在结构、系统形式复杂,产权形式多样、地方政府财力投入有限、市场融资能力较弱等原因,改造资金筹措压力大,部分住户在节能改造时对做外墙外保温的愿望较高,不愿意承担更换门窗等改造费用,一定程度上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省级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全额拨付到位。2011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发《青海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既改项目资金筹措方式,并由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定了我省既改项目的平均造价为每平米302.***元(青财投审字第〔2011〕294号),在国家财政每平方米补助55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平米补助82.55元(即每年完成200万平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需配套省级资金1651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和住户共同承担。目前,省财政已下达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9000万元,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7000万元,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10177万元。但2011年-2013年剩余的23353万元至今没有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已下达我省2014年改造任务300万平方米,并提前下达国家级补助资金11173万元,省级财政还需配套24765万元。由于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能全额落实到位,将影响到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