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海北州扎实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办案质量,确保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及弱势群体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切实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11月18日至22日,海北州司法局抽调各地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及律师、公证员17名,采取巡回检查方式,对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办理的各类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类案件随机抽取562件开展评查,按照案件检查要求及制定评查标准,重点就卷宗立卷归档、卷内材料、案件质量、服务收费、事实认定、调查取证、程序应用、法律适用、承办结果等方面进行评查,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每一件抽查的卷宗填写评查报告,根据所得分值,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同时对每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由各参评人员及时点评反馈。
从评查情况看,海北州各县司法局切实加大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办案办证质量稳步提升,律师、公证员办案办证水平逐步提高,卷宗合格率达98%。此次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对案件的受理及指派流程不严谨,存在援助案件把关不严、卷宗装订中才补签审批的现象;二是律师、公证员在承办个别案件过程中将收集的必要案件证据没有附卷,调查笔录、庭审笔录过于简单;三是诚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服务监督卡回收率不高;四是业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案卷归档不及时,极个别案卷中缺少收费票据及办案小结,部分案卷所附律师出庭专用函内容不全。
通过此次评查工作,促使海北州的职业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充分认识到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有助于增强海北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海北州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