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青海进一步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对批发企业,一是规范销售行为;二是严格审核购买人资格;三是严格销售票据管理,严禁进行现金交易;四是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对零售企业,一是评身份证限量销售;二是严禁网上销售。
二是切实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中销售、采购、验收入库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资质的审核及证明材料留存、销售票据管理是否规范,药品销售流向、结算资金流向是否真实,药品进货验收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核查。检查中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药品流入地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其中核查中发现存在可疑的,还应立即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药品GMP、GSP有关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严肃查处,对药品生产企业还应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对直接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情节严重处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