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青海煤监局对2013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矿井进行督查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10月30日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 11月5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青海煤监局组成督查组,对2013年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进行督查。
督查组分别赴西宁市、海西州等产煤地区,对发生事故的两处矿井进行了督查,并组织重点产煤地区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煤矿事故情况作了通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和批示指示,进一步发扬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安全意识,坚守红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放在首位,恪尽职守,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学习神华集团树立一个理念、构建一套体系、探索一条途径、打造一支队伍、培育一种文化的五个一经验,努力提高煤矿安全防范能力。三是用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用发展的角度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狠抓员工安全培训、思想教育等工作,加强双基管理,基础上抓,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杜绝和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矿工兄弟的生命安全。
(省安监局)